年1月1日以后哈萨克斯坦开始实施新的签证政策,发函部门有外交部改为内务部,签证分类在编号上也有改变,只分为A/B/C三大类签证,所以相对于原来的签证分类这次的编号更加简单一些。
今天给大家介绍C类签证(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С1
在哈定居签证之赴哈定居的哈萨克族
一年多次(整个签证期有效)
颁发依据:
签证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机构根据以下文件签发。
1)申请人所属民族证明文件-如果在身份证明文件中未写明民族;
2)优先列入归国人员移民名额的证明文件;
3)健康证明-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未患有年9月30日哈国卫生部颁发的第号法令中禁止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士入境的疾病;
4)无犯罪记录证明
С2
家庭团聚签证之长居哈国的哈国公民家庭成员,获得临时居住许可的哈裔的、原同胞的家庭成员(居住期间不超过2年),长居哈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员、商务移民。
一次90天(整个签证期有效)
一年多次(签证有效期或邀请方注册期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除外)
颁发依据:
签证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机构基于以下文件签发:
1)邀请人申请书(格式不限);
2)邀请人的临时居住许可,哈萨克斯坦公民除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3)邀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的复印件)
4)邀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每位家庭成员每月不低于哈国预算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用的相关证明;
5)邀请人在哈国境内有住所,其面积符合人均最低居住面积标准,并符合其他哈国法律规定的标准;
6)邀请人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
7)邀请人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
8)成年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北京京达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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