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关于赴哈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的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文化组负责领区内(即东哈萨克斯坦州、南哈萨克斯坦州、江布尔州、阿拉木图州和阿拉木图市)中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凡到领区内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攻读学位的中国公民,均应在总领馆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建立留学管理档案。
留学人员应在抵达留学单位并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后三个月内到总领馆办理注册报到手续。逾期不注册者原则上不予办理有关回国证明。
办理注册手续需携带以下文件:
1)本人护照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
3)留学院校开具的就学证明;
4)《留学生登记表》。
已注册的留学人员须妥善保管文化组开具的《留学生注册登记回执》,以为注册凭证。
02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三联单)的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
连续在哈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应在获得最后学位后来总领馆文化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获得前一学位时已在文化组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在申请开具新的《证明》时应交回上次领取的《证明》原件。
领馆文化组对外接待日
每周三下午15:00-17:30
地点: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正门接待室
(阿拉木图市,巴伊塔索夫大街12号,г.Алматы,ул.Байтасова,12)
联系-
邮箱:culture.almaty.
mail.ru负责人:杨晓倩领事
03关于在哈所获学历、学位认证的说明
按有关规定,凡在总领馆注册建立个人留学管理档案的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回国,可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总领馆文化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三联单)和相关材料,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其授权机构办理在哈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和评估事宜。
新疆籍留学人员还可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理该手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治白癜风医院达力士卡泊三醇软膏能不能治好初发的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