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要求,促进政府工作“转作风、提效能、勇担当、争一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自年开始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县政府领导同志分管的各项工作,实行不定期通报制度,现要求如下:
一、通报对象
县政府党组成员、参与县政府分工的领导同志、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通报内容
纳入全市考核的县政府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和现场观摩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讲话中涉及到的工作;市委、市政府予以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等。
三、通报形式
通报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参考和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不定期通报。对在全市考核、通报、表彰中位居全市前五名,或在全市性会议中明确表彰的工作,对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主责镇街(园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表扬,安排主管部门、主责镇街(园区)作典型经验介绍,相关单位列席会议;对因工作不力,判断失误,造成被动,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后两位的工作,对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主责镇街(园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主管部门、主责镇街(园区)作表态发言,相关单位列席会议。相关情况将利用县政府网站、政府办公室文件、莒南发布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比较好北京治疗白癜风一般需要花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