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招工简章
编号:(ZY)
江苏苏中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哈萨克斯坦水泥厂项目,招木模工,少量瓦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要求:
男性:年龄在25-55周岁;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经历。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能吃苦耐劳,同意过集体生活。体检合格,无各种疾病,身体健康且机敏灵活
二、国外工资待遇及其他:
1.用工时间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期限为工程项目开工至工程任务完成。(具体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为准)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每月休息时间以所在地国家规定与项目进度需求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每月考勤不少于28个工作日,休息期间不计考勤
3.工资收入标准:实行计时/计件/绩效等计酬方式。往返途中工资:按人民币计算元/天,基本工资:-元/天,技术优良者:-元/天
4.在聘用期间务工人员的工作不仅限于本工种,项目部有权安排其他非本工种工作
5.每月发生活费人民币元,按当日汇率折换成当地币种发放。剩余工资在甲方统一安排回国后结算完毕
6.劳务人员国内差旅费、国际往返费、签证费由公司承担,如因中途自身要求回国、或违反合同约定回国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和报名费中扣除。
7.公司为务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三、面试的程序及费用:
1.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面),户口薄复印件3份(个人页和索引页)、技术证书原件(如有)、护照原件及2寸3.5cm*5.0cm白底免冠彩照16张。报名人员办理签证前一周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试:报名人员需参加由公司组织的考核。通过者成为中选人员
3.试用期:工人进入国外工地后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如表现好,公司即正式录用,如发现其在技能、健康状况等方面有隐瞒,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服从项目组工作安排,立即遣返回国,往返机票、签证费等出国费用自理
4.交费:报名人员需交纳费用***元,押金1万元人民币/人,工程结束回国押金退回
四、其它:
1.为劳务人员办理出国手续过程中,如因劳务人员的原因不能离境,劳务人员须承担相关费用
2.报名合格人员在出国前请合理安排好自己工作时间,具体出国时间听通知,公司不承担工人出国前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3.如劳务人员违反本简章,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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