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2017年签证新规之01A类

年5月12日起,哈萨克斯坦实施新的《签证颁发和有效期延长、缩短条例》。以下内容为哈萨克斯坦对签证种类、有效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具体规定。

哈萨克斯坦签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

(一)非移民类签证,包括:外交签证(A1、A2、A3)、公务签证(B1、B2、B3)、投资签证(C1、C2)、商务签证(D1、D2、D3、D4、D5、D6、D7、D8)、传教签证(E1、E2、E3)、旅游签证(F1)、因私签证(G1、G2、G3、G4)、过境签证(H1)

(二)移民类签证,包括:定居签证(J1、J2、J3)、家庭团聚签证(K1、K2、K3)、学习签证(L1、L2)、劳务签证(M1、M2、M3、M4、M5)、人道目的签证(N1、N2)(三)出境签证,包括:出境签证(P1、P2、P3、P4、P5、P6、P7、P8)

备注:上面哈萨克斯坦签证编号,已于年12月31日全部作废,年1月1日实施新签证政策!

年1月1日以后哈萨克斯坦开始实施新的签证政策,发函部门有外交部改为内务部,签证分类在编号上也有改变,只分为A/B/C三大类签证,所以相对于原来的签证分类这次的编号更加简单一些。

今天给大家介绍A类签证(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说明:点击上面的图片放大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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