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哈萨克斯坦留学说明

关于赴哈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的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文化组负责领区内(即东哈萨克斯坦州、南哈萨克斯坦州、江布尔州、阿拉木图州和阿拉木图市)中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凡到领区内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攻读学位的中国公民,均应在总领馆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建立留学管理档案。

留学人员应在抵达留学单位并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后三个月内到总领馆办理注册报到手续。逾期不注册者原则上不予办理有关回国证明。

办理注册手续需携带以下文件:

1)本人护照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

3)留学院校开具的就学证明;

4)《留学生登记表》(请填写并打印下表)。

留学生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2寸照片

出生日期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国内地址

国内联系电话

有无派出单位

派出单位名称

来哈学习方式

□自费;□公派;□哈方提供奖学金

(请在以上选定的方框中划钩)

学费或奖学金数额

学校中文名称

学校俄文或哈文名称

学习专业

攻读学位

□学士□硕士□副博士

学习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在哈详细地址

在哈联系电话

有无在哈亲属

亲属联系电话

来总领馆注册日期

已注册的留学人员须妥善保管文化组开具的《留学生注册登记回执》,以为注册凭证。

总领馆文化组对外接待日每周三下午15:00-17:30

地点: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正门接待室

(阿拉木图市,巴伊塔索夫大街12号,г.Алматы,ул.Байтасова,12)

联系-

邮箱:culture.almaty.

mail.ru

负责人:杨晓倩领事 

  留学人员请在对外接待时间来文化组办理有关事宜。如有紧急情况需在非接待日办事,请事先电话预约。如在非工作时间有突发紧急情况,可与总领馆24小时值班-)。

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三联单)的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   

(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总领馆文化组开具的《留学生注册登记回执》(如留学期间因故未办理,则须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档案证明(《Архивнаясправка》),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经哈外交部驻阿拉木图代表处(предствительствоМИДаРКвАлматы,ул.Айтекеби,65)和总领馆领事部加盖认证章的毕业证书和总成绩单(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3)国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4)护照首页复印件。

  (二)副博士、博士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文化组开具的《自费留学生注册登记回执》(如留学期间因故未办理,则须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档案证明(《Архивнаясправка》),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经哈外交部驻阿拉木图代表处(предствительствоМИДаРКвАлматы,ул.Айтекеби,65)和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部加盖认证章的毕业证书和总成绩单(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3)《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填写并打印下表);

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文化组

研究生论文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注册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国内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国内最

后学历

派遣途径

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留学□

派出单位

留学院校

留学院系

教研室

入学日期

留学专业

研究方向

答辩日期

申请学位

毕业时间

导师姓名

导师职务

工作单位

导师学位

导师学衔

导师职称

论文题目

中文

俄文

论文概述

留学期间所参加的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

留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发表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

备注

4)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个人留学总结。

连续在哈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应在获得最后学位后来总领馆文化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获得前一学位时已在文化组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在申请开具新的《证明》时应交回上次领取的《证明》原件。

总领馆文化组对外接待日每周三下午15:00-17:30

地点: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正门接待室

(阿拉木图市,巴伊塔索夫大街12号,г.Алматы,ул.Байтасова,12)

联系-

邮箱:culture.almaty.

mail.ru

负责人:杨晓倩领事

关于在哈所获学历、学位认证的说明

按有关规定,凡在总领馆注册建立个人留学管理档案的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回国,可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总领馆文化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三联单)和相关材料,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其授权机构办理在哈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和评估事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邮编:

  -

  传真:-

  网址:   新疆籍留学人员还可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理该手续。

领区内主要高校名录

综合类

名称

网站

“阿里-法拉比”哈萨克国立大学

Казахскийнациональныйуниверситетимениаль-Фараб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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