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哈萨克斯坦6月1日起法人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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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签署关于稳定经济运行措施的法令

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21日——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托卡耶夫总统21日签署批准了《关于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措施》的法令。

根据总统令,央行将确定截止年12月31日法人每月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限额。此外,央行将与财政部和金融市场调节和发展署展开合作,确定法人每月提取现金限额相关规范。

金融市场调节和发展署将监管法人银行账户的开设和金融组织遵守提取现金限额规定程序。该法令自签署日起正式生效,由总统办公厅负责监管法令的落实情况。

6月1日起法人将按照限额自银行提现

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22日–从年6月1日开始,企业法人每月将按照相应的额度限制,从银行账户提现。

哈萨克斯坦央行21日公布了对法人提现额度的相关规定。

据悉,央行对法人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设置了以下限额:

·小型企业-每月万坚戈;

·中型企业-每月1.2亿坚戈;

·大型企业-每月1.5亿坚戈。

该限额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人员或机构:

·自然人;

·个体经营户;

·微型企业;

·农业粮食产品、渔业产品采购商;

·食品、饮料、药品、医用品、矫形用品零售企业。

规定亦不适用于二级银行、哈萨克邮政公司和非银行兑换点。

在法人向二级银行提交申请和能够证明其必要性的文件前提下,将允许提取超过限额的现金。其申请将由银行提交至国家委员会并于3个工作日内审议。

限制提现的新规旨在降低影子经济比例,提高企业交易透明度,打击非法洗钱,减少腐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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