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指南哈萨克斯坦专题

一哈萨克斯坦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哈萨克斯坦工业与新技术部下属的投资委员会是哈投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国家有关保护、支持和监督投资活动的政策。

哈萨克斯坦于年颁布了新的《投资法》,制定了政府对内、外商投资的管理程序和鼓励办法。根据新的《投资法》,国家对外资无特殊优惠,内外资一视同仁。鼓励外商投资,大部分行业投资没有限制,但对涉及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的一些行业,哈有权限制或者禁止投资。哈特别提倡外商向非资源领域投资。在部分经济领域中,哈萨克斯坦对外资占比有一定限制。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外国投资企业可以以合伙公司、股份公司以及其他不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形式建立。外国投资企业的建立程序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的设立程序一样。外国投资企业应按规定的数额、程序和期限设立法定资本。外国投资者向企业法定资本实施投资,可以用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设备及其他物质财产,水土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等作价形式来出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中规定的投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因此,自然人在哈开展投资的规定与法人相同。

另外,外国投资者可以用企业经营利润及企业其他收入和企业创办者追加投资等方式来补充法定资本。哈萨克斯坦方面和外国投资者方面投入企业法定资本的财产所占的份额比例由创办人自己决定。法定资本资金应存入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授权银行。若外国投资者是以购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建立的股份公司或合伙公司的股票或份额的方式实施投资,该法人要作为外国投资企业重新登记注册。

哈萨克斯坦出口和投资促进署,隶属于哈萨克斯坦工业与新技术部,专门从事吸引外资和促进哈产品出口。该署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具体投资并购可咨询该代表处。

二在哈萨克斯坦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到哈萨克斯坦投资或经商的外国法人或公民可根据需要办理三种形式的注册:哈萨克斯坦法人实体、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代表处。

哈萨克斯坦国内各地受司法部委托的“居民服务中心”或主管机关负责审核登记文件,出具证明及决定是否颁发登记注册证。

(1)外国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当地注册企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法定资本构成条件:在进行国家注册时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5%,但不低于最低法定资本金。

最低法定资本金:10个“月核算基数”。

进行国家注册所必需的文件:公司章程(俄语和哈萨克语);创建协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者而言);创建者关于创建公司的决议或全体合伙人会议纪要;关于公司法定地址的证明函;国家注册申请;公司经理的税务登记号;注册手续费缴纳收据。

外国法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经过认证的外国法人创建文件的副本;经过认证的证明创办者外国法人合法身份的工商登记;注册或其他文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出具的法人己纳、未纳税费或其他应纳费用情况的证明。

外国自然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外国自然人护照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英语译文的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注册费:20个“月核算基数”。

进行注册所需时间:司法部或下属地区机构15个工作日;税务登记10个工作日;统计登记5个工作日;对外经济活动登记3个工作日。

应缴税款:公司所得税(税率20%,依照公司收入额计算);增值税(税率12%,依照商品销售、工程、服务及进口流转额计算)。

月核算基数:哈萨克斯坦财政部规定的用于税收和其他财政应缴费的核算单位,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并公布在国家预算案中。年1月1日起的一个月核算基数为坚戈,约合10.17美元。

(2)外国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分公司或代表处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进行国家注册所需的文件: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外国法人盖章确认的创建分公司(代表处)的决定;经外国法人确认的分公司(代表处)章程文本,哈文、俄文各一份;章程合法副本及法人国家注册的证明;法人给分公司(代表处)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社会及宗教社团除外);法人缴纳国家注册缴费的证明文件;分公司(代表处)所在地的确认文件。

注册费:20个“月核算基数”。

进行注册所需时间:司法部或下属地区机构15个工作日;税务登记10个工作日;统计登记5个工作日;对外经济活动登记3个工作日。

应缴税款:公司所得税(税率20%,依照收入计算);增值税(税率12%,依照商品销售、工程、服务及进口流转额计算)。

拟在哈萨克斯坦登记注册公司或代表处的中国法人或自然人,有关文件须到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进行认证。到哈萨克斯坦后最好委托当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到哈司法部门登记注册。

三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客观评估哈萨克斯坦的投资环境

哈萨克斯坦《通讯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持有经营城际和国际电讯干网的合资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49%。此外,经营电视和无线广播、规划设计、国家及国际通讯干线的建设,通讯网和通讯线路的技术维护等项目以及通讯领域其他项目的生产和服务时,还必须获得哈萨克斯坦政府的许可。哈萨克斯坦政府在处理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时,可以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予以拒绝,增加了外资进入哈萨克斯坦通讯领域的难度。

哈萨克斯坦《建筑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以合资企业的形式进入哈萨克斯坦建筑业,但外资在建筑合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如果一个%外资控股的哈萨克斯坦本地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参与建筑合资企业,则外资持股比例可以超过49%。哈对外资股权的限制不利于外资进入其建筑业。

哈萨克斯坦对外资银行的准入有限制性规定,外资银行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国内所有银行总资本的25%。此外,哈萨克斯坦还规定外资银行监事会中必须至少有1名具有3年以上银行工作经验的本国公民,并且必须有至少70%以上员工为哈公民。哈萨克斯坦对外资参股银行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员工结构限制阻碍了国外银行资本进入。

哈萨克斯坦规定,所有合资非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哈萨克斯坦国内非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25%;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50%。

哈萨克斯坦年修改的《矿产法》规定,企业在准备转让矿产开发权或出卖股份时,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现为石油天然气部)有权拒绝发放许可证。同时,国家不仅有权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作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该规定对外国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哈萨克斯坦矿业,尤其是收购哈萨克斯坦国内矿产企业构成了实质性障碍。

哈萨克斯坦年《土地法》规定,本国公民可以私人拥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个人和企业只能租用土地,且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哈萨克斯坦对外国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规定仍然是阻碍外国投资的主要困难之一。自年起,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外国员工申请劳动许可的数量限制系统,该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制定发放许可的配额。目前困扰哈萨克斯坦外资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许可证发放、税费因素、专业劳动力的匮乏和尚待改进的基础设施。

对于被收归国有和被征用情况下投资人的权利保障,在哈萨克斯坦宪法中有明确规定:“除法院的判决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个人财产。在法律没有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对用于国家目的的财产强制收归国有,可按其等价的条件予以赔偿。”在投资纠纷通过谈判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哈萨克斯坦法院根据国际条约和现行法规解决,也可通过双方在协议中所确定的国际仲裁法庭来解决。

(2)谨慎开展投资合作

选择好的投资合作项目是成功的基础,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业主实力和资信情况作全面客观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对于有价值的项目要长期跟踪,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中国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有选择地开拓工程承包和成套设备出口市场。

签订合同时,首先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找出可能隐藏其中的法律陷阱。如签证问题一直是困扰投资工程项目的主要障碍之一。为避免因签证问题耽误工期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考虑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中去,如将签证问题作为“不可抗力”等。此外,还应明确哈方违约时相应的补偿和惩罚条款、出现争议时的仲裁条款。对带资承包项目,要明确落实有关担保条款,条件不成熟时不做。

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外国人向有利害关系的哈政府或企业负责人赠送有价证券或现金属商业行贿的违法行为。

(3)适应当地商务习惯

深入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做好选项工作。市场调查和选项工作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市场调查过程,要详细了解哈萨克斯坦有关的税收、费用情况,如投资项目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进口原材料的关税和运费情况、哈萨克斯坦实行的产品标准等,以及除关税、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外,是否征收其他费用(如哈萨克斯坦规定法人或商品名称中冠有“哈萨克斯坦”字样要长期缴纳费用等)。

依靠可靠的哈方合作伙伴,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由于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经常变化,税务、司法、海关等执法机关随意性大,由当地可靠的合资方出面同有关部门打交道,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中方独资项目或企业,也需要聘请有实力的顾问,协调处理与各级政府部门问的关系和法律事务。

投资规模循序渐进。哈萨克斯坦投资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时要选择投资少、回收快的项目,输出国内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缩短见效时间,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中小型项目能比较容易适应当地政策变化。

四外国人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有何规定?

哈萨克斯坦对外国劳务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许可制度。在哈萨克斯坦从事有偿劳务的外国公民必须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否则将被罚款、拘留、直至驱逐出境。哈萨克斯坦劳动部门对外国劳务的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按州发放。

(1)哈萨克斯坦《劳动管理法》规定,外国公民在哈萨克斯坦申请劳动许可应提供相应文件请书;申请者符合从事该项经营的所需专业要求的证明文件;已交付从事某个别行业所需费用的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由吸收劳务单位在获得批准的基础上代为申请劳动许可,所需文件:接收单位申请书;由接收单位签名、盖章的来哈萨克斯坦外籍专家、工作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国籍、专业或文化程度、将任何职务等文件清单共5份;与雇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哈萨克斯坦卫生部所要求的体检证明(包括艾滋病检验证明)。

(3)申请劳动许可应缴纳的费用:相当于20个月核算基数的许可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的每个专家每月应缴纳相当于3个月核算基数的补偿费用;工作人员每月应缴纳相当于4个月核算基数的补偿费用;高于回程机票金额20%的保证金,如本人持有回程机票,则无须缴纳保证金,但必须提供回程机票复印件;每人应缴纳0美元保证金(按当时比价兑换成坚戈),离开哈萨克斯坦国境时返还。

(4)就外籍劳务人员的专业而言,共需要种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工程师、机械师、钳工、电工、安装工、检修工等。

五赴哈萨克斯坦的工作准证如何办理?

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规定,每一位进入哈萨克斯坦工作的外国公民都必须获得当地劳务许可,“进入哈萨克斯坦从事劳务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如未获得主管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且两国间未签订其他解决程序协议,可将其驱逐。”

哈萨克斯坦政府根据本国人力资源储备状况每年发布引进外国劳务配额。目前,“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关税同盟”内部劳动力已无需配额可以自由流动。

无需办理劳务许可人员:外国公司的负责人,外国公司代表处和子公司的负责人;来哈短期出差人员,连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5个日历天;与哈萨克斯坦签订有万美元以上的投资合同的外国公司负责人;在哈萨克斯坦经济优先领域进行投资活动并与国家授权机关签订投资合同的外国法人代表;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外交、国际组织和领事代表处的工作人员;来哈从事人道与慈善援助人员;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外国传媒代表;外国组织的海洋、河船的全体乘务人员和航空机组人员,铁路和交通乘务人员;演员和运动员;持有哈萨克斯坦居住身份证者;难民或在哈萨克斯坦获得政治避难者。

为首先解决哈萨克斯坦本国居民就业需要,本国居民无相应专业或无人应聘的,可从国外引进。寻找当地工人:向就业中心提交职位空缺资料;在劳动部的网站资料库中寻找所需专业工人。

雇主向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提交附带以下文件的引进劳务申请:

(1)上一年及当年所颁发许可证到期时特别条款履行信息。

(2)拟引进外国劳务人员个人信息,须写明姓名(用拉丁字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证明身份的证件)编号及颁发机关和日期、常驻国、离境国、文化水平、专业名称、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采用的《领导、专家及其他工作人员技能资格指南》、《单位领导、专家及其他工作人员职务标准技能评定》、《工人工种及职业技能工资统一指南》、《工人技能工资评定》及中央执行机关批准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01-99工种国家分类目录》的技能。

(3)拟引进外国劳务人员职业技能证明文件:①依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程序认证的学历证明公证翻译件(用哈萨克语或俄语填写的复印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所加入的国际法规定的情况除外。②工作履历信息,须附上劳务人员原单位公函纸填写的工龄证明(从事专业技能时间)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承认的其他证明文件。

(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教科执行机关在引进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士任职高校及科研机构教师及科研人员时对外国专家相应职业水平作出的结论。

(5)雇主与引进外国劳务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之证明无误的副本公证件(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

(6)工程、服务合同之证明无误的副本公证件(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

(7)员工中哈方员工比例信息。

(8)无犯罪纪录证明。

(9)无妨碍拟从事职业疾病的体检报告。

(10)医疗保险。

当地就业机关应在10日内发放许可证,但不包括以下情况:申请人没有提供某些或全部必须的文件;申请人没有完成过去所发许可中规定的附加条件;所在地区的额度已满。

年以后,哈萨克斯坦劳动与居民社会保障部将外国人劳务许可证配额的发放权利下放到各州,由各个州的劳动社会保障局执行。

哈萨克斯坦劳务许可证制度有别于其他国家,许可证只发给雇主,而不是工人本人,许可证不能转让第三方。因此雇主对获得劳务许可负有直接责任。

申请劳务许可的外国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3岁,男性不能高于63岁,女性不得高过58岁;对外国工人的技能指标和评价要客观公正,并确实优于哈萨克斯坦当地的同专业人员;外国申请劳务许可人员的所属公司需有使用哈萨克斯坦本土劳动力的计划,尤其是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列出本地人员替换外国工人的计划和培训本地人员专业技能的计划等。

六哈萨克斯坦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政治风险方面

从政治稳定性、社会安全、社会干预、国际关系四个指标来看,哈萨克斯坦短期内政局不会出现较大波动,反对派难成气候,涉恐安全形势有所改观。综合评价,哈萨克斯坦短期风险较低,中长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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