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哈萨克斯坦仍将对入境人员实施

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10日--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10日公布仍在实施的入境临时管控措施。

消息称,根据哈萨克斯坦首席卫生医师于年8月15日发布的第48号决议,部分定期国际航班恢复运营,但仍需遵守防疫措施。

具体来说,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格鲁吉亚、泰国、匈牙利、印度、德国、捷克共和国、马来西亚、、阿联酋、白俄罗斯、土耳其、埃及、乌克兰、荷兰和俄罗斯等一类疫情国家的入境人员需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状态调查表。

来自二类疫情国家(波兰、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和三类疫情国家的入境人员需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状态调查表并提交入境前5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的旅客需在入境48小时内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

哈萨克斯坦尚未批准除第一、第二类国家以外的定期国际航班复航。

“哈萨克斯坦首席卫生医师会密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asakesitana.com/htdl/567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